本校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相關作業說明

1.依據教育部來文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符合補助資格者,直接依身分別預先扣除於住宿生的住宿繳費單上,住宿生只須繳交補貼後之差額。

2.補助對象:

(1)凡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學生都可以獲得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延修生及七年一貫制亦屬補貼範圍。

(2)境外生如具本國籍者亦可申請補助(請將身分證影像檔寄予床位承辦人)。

3.補貼原則:

(1)一般住宿生:以每名每學期5,000元為原則。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5,000元者,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2)經濟弱勢住宿生: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7,000元為原則,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7,000元者,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如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弱勢住宿學生,請檢附「114年中華民國各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未檢附證明者將比照一般生收費。

4.床位承辦人。

◆碩博班:蘇小姐02-77496922,su0427@ntnu.edu.tw

◆學士班:馮小姐02-77493322,fish516@ntnu.edu.tw

公告單位:學生住宿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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