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住宿費繳費時間:113年4月26日中午12時起至113年5月9日
★公布未繳費註銷床位名單:113年5月15日
★重要注意事項:
1.113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繳費單下載網址: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
2.若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住宿費,即視同放棄住宿,註銷床位資格,並降低下學年住 校標準順序1順位。
3.113學年度確定不住宿者,請於113年5月9日前,E-mail(註明學號、姓名及退宿原因)通知床位承辦人,未通知者床位註銷。
4.欲申請住宿費緩繳者,請於113年4月26日至5月9日至學生宿舍申請系統填寫緩繳申請單,住宿費緩繳期限為113年9月2日。
★緩繳申請操作手冊https://reurl.cc/MZ5qpX
5.住宿費要以就學貸款方式繳交者,請於113年5月9日前至學生宿舍申請系統勾選住宿費以就學貸款繳交登記(勾選完畢即可,不用再申請緩繳),暫時不要繳住宿費,等完成就學貸款申辦作業並確定應繳住宿費金額後再繳款,如未於規定時間至住宿申請系統勾選,且未繳費者,將註銷113學年度床位並降低下學年住校標準順序1順位。
★線上勾選住宿費要以就學貸款方式繳交操作手冊: https://reurl.cc/DZOZyN
6.要辦低收入戶住宿費減免同學,請暫時不要繳住宿費,等辦完減免手續後,確定應繳住宿費金額正確後再繳款。
◆系統會自動比對112學年度第2學期減免名單,112學年度第2學期有辦理減免,113學年度第1學期仍會申請者無須來信告知,新申請者請務必來信告知,以避免學年床位被註銷。
7.若有繳費相關問題,請務必來信告知,以利協助處理。
8.因應教育部來文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符合補助資格者,直接依身分別預先扣除於住宿生的住宿繳費單上,住宿生只須繳交補貼後之差額。
◆補助對象:
(1)凡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學生都可以獲得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延修生及七年一貫制亦屬補貼範圍。
(2)境外生如具本國籍者亦可申請補助(請將身分證影像檔寄予床位承辦人)。
◆補貼原則:
(1)一般住宿生:以每名每學期5,000元為原則。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5,000元者,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2)經濟弱勢住宿生: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者,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則以7,000元為原則,如學校住宿費用低於7,000元者,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經濟弱勢住宿生之認定部分,會依據生活輔導組提供之資料為主。如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弱勢住宿學生,請檢附「113年中華民國各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並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未檢附證明者將比照一般生收費。
8.承辦人聯絡資訊如下:
◆碩博班蘇小姐02-7749-6922, E-mail:su0427@ntnu.edu.tw
◆學士班馮小姐02-7749-3322, E-mail:fish516@ntnu.edu.tw
公告單位:學生住宿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