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舊生宿舍抽籤結果公告

113學年度住宿注意事項(正取者)

1、住宿費繳費期間:113年4月26日中午12時起至5月9日,請上網列印繳費單,網址: 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未繳費者將被註銷床位,且下學年的住校標準會降1順位。如決定放棄不住,也請於繳費期限內通知承辦人,以免被視為逾期未繳住宿費。

2、已排到同棟宿舍而欲組寢者,請於113年5月22日起至6月3日登入學生住宿申請系統進行「組寢申請」,組寢功能說明書請參閱:https://reurl.cc/rajp3r,研究生與大學部組寢:https://reurl.cc/xaE3yL,組寢訊息張貼說明書請參閱:https://reurl.cc/A7gZ2K

3、為讓住宿生除了組寢以外的選擇,另設置早睡、節能及寧靜等三個主題住宿區域,已抽中宿舍同學,可於113年5月22日起至6月3日登入學生住宿申請系統進行「主題區域申請」,說明書請參閱:https://reurl.cc/q5mevq

4、候補(無床位者)通知將以E-mail(住宿申請系統所留之mail)通知及公布於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網頁,第1次公布候補名單預計在113年5月17日。

5、已抽中宿舍的同學,欲更換宿舍,請登入住宿申請系統申請(操作說明書請參閱https://reurl.cc/lo06R6 ),若有床位釋出,將依抽籤序號依序遞補,換床位及更換宿舍總計1學年以1次為限,住宿費退補費規定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辦理。

6、確無住宿需求者,請務必通知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床位承辦人員,釋出床位可通知候補同學遞補!(大學部承辦人馮小姐E-mail至fish516@ntnu.edu.tw,碩博生承辦人蘇小姐E-mail至su0427@ntnu.edu.tw。)

7、凡住宿期間因休、退學、畢業等因素而致學籍非在學者,將會取消住宿資格。

8、申請退宿,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規定辦理:1.於8月1日前(含)及1月1日前(含)申請學期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及住宿保證金2分之1。2.於公告進住日期(不含當日)前,申請學期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3.於公告進住日30日內完成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4分之3。4.逾公告進住日30日,至期中考前完成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2分之1;期中考後申請退宿者,已收取之住宿費,不予退還。

9、113學年度提供具有以下資格之甲組運動代表隊住宿保障:(1)現任亞奧運項目之國家代表隊隊員、(2)近2年代表本校參加教育部主辦之全國運動競賽(球類運動聯賽、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大專盃)成績前3名者,113學年度合計保障住宿176名。

10、相關住宿事項或時程、規定等請參見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網頁公告 https://www.ga.ntnu.edu.tw/dorm/

公告單位:學生住宿服務中心

附件:
2024-04-25113學年度舊生宿舍抽籤結果公告113.4.25.ods
2024-04-25大學部-113學年度舊生宿舍抽籤結果公告113.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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